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31 10:40

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根据学院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安排,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各学院应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教育学生要遵守国家法规政策,清明期间文明祭祀,注意放假期间的离校外出需在今日校园进行请假登记手续,注意外出人身安全、交通安全,并按时返校上课。学生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地方,乘坐公共交通注意防护,带好口罩。

2、各班于放假前安排好宿舍的安全防火、防盗安全工作,做好宿舍相关管理和检查工作,提醒学生注意放假期间宿舍的用电安全。相关部门要做好各教室及公共活动场所的防火、防盗安全防范工作。

3、各班必须在2021年4月2日之内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去向作详细登记(见假期去向统计表),并上报各学院存档备查。

 

 

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 3月 30